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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于2025年前完成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发布日期:2023-12-11

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推动“十四五”期间工业噪声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通知》明确了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凡是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工业行业,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都将纳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

《通知》规定在2025年前完成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对于在《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无需单独重新申请,排污单位可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通过重新申请增加工业噪声相关内容。另外,通知规定了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事项可采用活页方式增加到排污许可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