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要求,聚焦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能力提升,规范排污单位排污与依法纳税行为,按照培训工作安排,我中心定于10月14日至16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2026年第1期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排放管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10月14日14:00至20:00
2.培训时间:10月15日
3.培训地点:金圆大厦(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
(二)培训内容
1.《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解析;
2.石化化工、钢铁焦化、汽车制造、制药、农药行业VOCs政策合规、管控与源项排放特征解析(详见附件)。
(三)培训对象
环境管理人员、排污企业环保相关负责人等。
(四)培训报名
1.自愿报名参加。2026年9月22日开通报名系统,拟报名人员请关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环评培训”或直接扫描通知下面的二维码(附后),以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的形式进行报名。
2.登录后填写或确认报名人员相应信息,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以便于开具培训费发票及制作培训证书。培训费发票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发送至报名时所填写的邮箱。
3.本次培训不再另行公布名单,报名成功后,可在微信报名系统“我的报名”中查询到报名成功的培训班。
(五)有关费用
1.培训费:2000元/人。可通过汇款、支付宝的方式进行缴费。确认报名成功后请于10月14日前完成缴费及发票信息验证。具体信息如下:
(1)汇款账号
户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账号:3207560121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奥运村支行
(2)支付宝二维码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培训班+姓名”。
2.培训期间住宿费用自理。
二、相关事项
(一)需住宿的学员请提前联系酒店预订房间。
(二)培训结束后,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放培训证书。
三、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李忠华
电 话:13601356106
金圆大厦 杨丽敏
电 话:15027789058

附件:课程安排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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