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国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咨询服务机构及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我中心拟于2026年4月举办3期环境专题培训班。专题培训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培训结束后,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一颁发培训证书。现将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期次
网上报名
时间
计划培训时间
计划培训
地点
收费标准
2026年第1期生态环境新法律实施背景下环评编制能力提升培训班
4月3日起
4月13日-16日
(4月13日报到)
广西南宁
3000元/人
2026年第1期环评技术人员技能进阶精讲培训班
4月3日起
4月20日-24日
直播培训
6000元/人
2026年第2期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守法合规培训班
4月3日起
4月27日-29日
(4月27日报到)
天津
3000元/人
二、培训内容
(一)生态环境新法律实施背景下环评编制能力提升培训
1.生态环境法规及政策改革思路与制度体系解读;
2.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规则适用要点;
3.生态环境法典执法依据适用、程序规范与实务前沿聚焦;
4.法典新规下行业监管和企业环境合规义务与风险防控要点;
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及配套文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 633—2026)、《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663—2026)解读及实施后的环评编制要点及要求;
6.制药行业(化学原药制造等)环评编制要点及案例解读。
(二)环评技术人员技能进阶精讲培训
专题一: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专题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生态环境相关标准解读;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解读;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解读;
5.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方法的衔接与应用;
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方法的衔接与应用;
7.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方法的衔接与应用;
8.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方法的衔接与应用;
9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与方法的衔接与应用;
10.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方法的衔接与应用;
专题三: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11.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综合);
12.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污染影响类、生态类)。(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守法合规培训
1.学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做好自行监测管理;
2.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要求及常见问题;
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动监测典型案例;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合规要求与管理风险;
5.固定污染源废气(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调试、验收;
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验收;
7.现场实操实训与交流。
三、培训对象
环境管理人员、环保咨询及编制单位、监测机构、科研院所、排污企业环保相关负责人和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等。
四、培训报名
1.自愿报名参加。2026年4月3日开通报名通道,拟报名人员需先关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环境影响评价网,扫描通知二维码(附后)后,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的形式进行登录报名。
2.登录后浏览并确定需要报名参加的培训班,填写或确认报名人员相应信息,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3.培训不再另行公布名单,报名成功后,可在微信报名系统“我的报名”中查询到报名成功的培训班。具体安排详见培训班通知,将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环境影响评价网公布。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4756910/16,8475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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