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评估中心牵头起草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技术要求》(HJ 1480-2026)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全过程管控,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在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的指导下,编制组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机构、设备厂商意见,组织多轮技术研讨与现场验证,圆满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明确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结构、前端设备功能和性能、视频数据汇聚系统、前端设备安装、联网传输、运行管理等技术要求,有效解决各地视频监控建设标准不一、联网对接困难、监管尺度差异等突出问题。通过构建“数据+视频”双重监管模式,实现自行监测全流程可追溯、可核验,可以有效震慑数据造假行为、提升非现场监管的精准度,也有利于倒逼排污单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自行监测全过程管理。
下一步,评估中心将持续做好标准宣贯解读、技术答疑、实施跟踪等支撑工作,及时汇总收集标准落地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准确把握标准要求,推动标准各项技术规定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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