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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0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2025912日山东省青岛市组织召开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工程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青岛港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区域,陆域形成边界西引桥紧邻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工作船码头工程。工程用海面积119.0867公顷,形成陆域面积106.1380公顷,港池、蓄水用海面积9.5538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3.3949公顷,总填方量1700.02万立方米。建设单位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包括填海工程、码头主体结构、引桥、护岸及临时围堰、港池疏浚及地基处理,不包括陆域形成后的堆场、道路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码头运营环境影响等内容。总投资约670561亿元,计划工期约48个月。

二、听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该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分析的合理性、广泛性;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科学性、可信度;

4、周边海洋环境对该填海造地项目环境影响的接纳度。

三、报名参加听证方式

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20名左右,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5828日之前)向我中心或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报名参加听证,我中心将按规定审核申请人身份并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报名人数不足时,我中心将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和社区代表参加听证会。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应于听证会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报名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盖章的听证代理委托书和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能够说明与建设项目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联系方式

1、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栗婧010-84757086010-84757030(传真);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100041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于垂钢,0532-828802920532-82879784(传真);

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66003。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在山东省青岛市,具体听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琅琊台湾作业区湾底通用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报名表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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