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届规划环评技术研讨会
昆明 2012.1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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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发合副院长--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挑战与机遇
 发布日期:2012-12-05


 
柴发合 副院长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一、我国大气环境状况和特征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我国SO2减排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我国大气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从国际上来看,根据WHO 公布的结果,在全球91个国家1100个城市中,中国省会城市的PM10浓度排名均非常靠后。
我国不同污染物排放呈现不同的空间分布特征, SO2排放量较大的地区主要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NOx 和VOCs的排放则主要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PM2.5和CO的排放主要分部在华北地区和华东地区。
SO2、NOX、PM2.5、CO、VOCs等多种污染物高密度、高强度排放,导致我国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不断蔓延,这需要从区域甚至国家层面去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近些年来,我国酸雨污染格局没有明显改变,并且西南、华南地区酸雨污染由原来的硫酸型酸雨逐渐向硫氮混合型酸雨转变,且呈加剧趋势。从全球范围来看,我国是人为源SO2污染分布最广的区域,也是NOX污染上升最快的地区。
我国也是全球PM2.5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大气能见度也逐步下降,灰霾发生频率居高不下。PM2.5污染对能见度有巨大的影响。PM2.5污染颗粒物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组份,例如多环芳烃、重金属等,主要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均富集于PM2.5中。PM2.5对人体健康非常大,尤其是对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系统疾病影响重大。但是我国目前缺乏大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基础数据,现有标准缺少基准研究支撑,亟需开展人体健康和生态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目前我国城市群大气O3污染也处于高水平,典型地区大气氧化性持续增强,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典型区域臭氧污染均呈加重趋势,近地面臭氧增加较快,但其控制途径尚不明确。
我国大气污染物跨境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且呈现从以传统酸性物质、沙尘输送为主向二次污染传输转化的趋势。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将大气污染元凶直指中国。日本九州大学及国立环境研究所研究指出,日本九州北部到关东一带观测到光化学烟雾,这可能是发生在中国的臭氧境外传输的结果,呼吁制订一套有关越境污染的国际标准。
我国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大气污染治理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保障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但活动过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又都出现了反弹。这些经验表明,我国已经具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区域联防联控的经验,但还需要建立长效的控制机制。
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
过去几十年中,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欧盟等都多次修订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见表1和表2。
与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在以下方面做了修改:
 将三类功能区调整并入二类;
 新增PM2.5年平均、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增加臭氧(O3)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 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
 加严了苯并[a]芘的浓度限值;
 提高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要求;
 加严了铅,提出了部分重金属参考浓度限值。
表1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1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20 60 ug/m3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2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3 一氧化碳(CO) 24小时平均 4 4 mg/m3
1小时平均 10 10
4 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ug/m3
1小时平均 160 200
5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6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

表2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1 总悬浮颗粒物(TSP) 年平均 80 200 ug/m3
24小时平均 120 300
2 氮氧化物(NOX) 年平均 50 50
24小时平均 100 100
1小时平均 250 250
3 铅(Pb) 年平均 0.5 0.5
季平均 1 1
4 苯并[a]芘(BaP) 年平均 0.001 001
24小时平均 0.0025 0025

发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开始由环境污染控制向环境质量改善转变。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我国第一个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的环境标准,也是第一个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环境标准,并且是分期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其中NO2、O3限值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颗粒物限值与WHO空气质量导则低轨相接。
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期实施时间要求是: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始实施;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开始实施;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始实施;2016年1月1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给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带来了新的压力,采用六项指标评价方法代替现行三项指标评价方法对15个试点城市进行定性评价后,评价结果为优及重度污染的比例均未发生明显变化,但评价为良的比例明显下降,评价为轻度污染的比例明显上升。全国113个城市中,2009年PM10达标率由原标准的71.43%降至新标准下的20.54%,2010年PM10达标率则由原标准的84.7%降至新标准下的40.5%。NO2达标率也有明显下降,由原标准的100%降至新标准下的86.2%。
三、区域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我国区域和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特点是:多种来源、多种污染、多种影响、多种效应。要控制区域与城市大气污染,必须多源协同控制和多级联动,并采取多种措施。
我国实施新标准需要从理念、技术和管理方面实现五个跨越性转变,由单一城市控制转向区域联动控制,由单一污染物控制转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由谋求单一目标决策转向追求多重环境效益决策,由控制一次污染转向同时控制二次污染物的前体物,由以排放量削减为导向的总量控制转向以环境质量达标为导向的总量控制。
我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规划范围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辽宁中部、山东半岛及其周边、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肃兰白、新疆乌鲁木齐等13个区域,共涉及18个省(区、市),131.66万平方公里,116个地级以上城市。
我国重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与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统筹区域环境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创新区域管理机制,提升联防联控管理能力。
未来要实现我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必须尽量减轻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更多的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达到一级标准,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总体思路是:划定未达标城市确定达标期限编制达标规划落实达标措施开展评估考核制定阶段改善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办法》,计划确定城市达标管理框架、基本方法、工作程序、奖励与惩罚措施等。
我国区域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对策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环境容量;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加强污染防治,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重点源的治理;创新区域管理机制,提升联防联控管理能力。

 
主办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
承办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