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届规划环评技术研讨会
昆明 2012.1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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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组:规划环评理论及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探索讨论总结
 发布日期:2012-11-20
   
徐洪磊 教 高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小组讨论于2012年10月12日下午举办,共有32人参加了讨论。参加讨论的大多数是环评单位和评估单位的技术人员,也有来自地方环保厅局的管理人员和来自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各位代表结合各自工作经验,围绕两个议题,畅谈了体会和建议。
        一、关于规划环评理论
        几位与会代表回顾了自己参与规划环评管理和实践的经历,认为我国规划环评工作近几年来发展迅速,法律的要求使得规划环评迅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实践的需求又进一步推动了理论方法的研发。但是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甚至不同地区,规划环评工作的发展水平还是存在较大差异,如区域规划环评发展较为完善,效益日益体现,而有些行业和地区则起步较晚,进展缓慢。
在具体的评价理论和方法方面,有代表介绍了规划环评的由来及发展历程,对比了国内外规划环评的程序、理论、方法、效果等,代表们总结了当前我国规划环评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几个理论难题,如:生态风险评价、累积影响评价、间接影响评价、更加高效和真实的公众参与方法等,大家讨论认为,我国的规划环评工作仍然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一些关键理论和技术方法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突破,需要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环评单位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这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规划环评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关于联动机制
        与会代表分享了各自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案例,也提到了当前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如其他政府部门对联动机制不理解甚至质疑,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出现倒挂现象,部分项目难以找到相对应的规划环评,规划的定期滚动编制机制与项目环评时机难以统一,部分地区的环保部门管理上存在“一刀切”等。代表们也总结提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既包括管理方面的联动,又包括评价技术方面的联动,还包括环保措施等方面的联动,内涵十分丰富。在管理方面,代表们认为政府部门应该适时出台相关的规范文件和操作指南,解决当前存在的认识不一致,执行尺度差异较大等问题。在评价技术和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代表建议,应该设置一定的原则,但要根据不同层次的规划,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有一定的灵活掌握,不能“一刀切”。联动机制的法律依据,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的报告书质量互相影响等话题也引起了代表们的热烈探讨。
        通过小组讨论,参会代表对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规划环评理论与技术方法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有了较为一致的认识,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的建设和管理实践提出了众多合理化建议。
主办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
承办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