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届规划环评技术研讨会
昆明 2012.1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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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组: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问题探讨讨论总结
 发布日期:2012-11-20
   
辜小安 研究员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一、现阶段规划环评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目前已有法律规定的规划环评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尚无规定的领域如企业规划环评(如中石化、电网规划等)应如何开展工作?且如何体现其规划环评的权威性还有待明确。
        关于规划环评的结论采纳问题。由于规划环评只有建议权,其结论建议政府未采纳时,项目环评所提出的要求难以落实,应从管理角度发文保证项目环评结论的可执行度。当规划环评结论未被采纳时,是否可以由规划部门出具不采纳的原因说明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依据?
        规划规模变更问题。当政府批复的规划规模与规划环评阶段的规模不一致时如何解决?应明确变化规模多大时需要重新开展规划环评的要求。
        规划变更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深度应区别对待。
        需完善规划环评的评价方法、导则。尤其对累积影响、环境资源和生态承载力、目标指标的确定,均需要有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撑,方可使结论对决策部门具有说服力。预测方法中的参数确定需明确;对能表征行业特征的特殊污染物应明确监测方案。
        评价深度、范围问题。当产业规划与当地的详规不一致时,应以哪个规划为主进行评价?矿山、矿采等行业在规划阶段地下水评价基础资料缺乏,地下水预测难以按导则要求实施。
        二、规划环评工作开展建议
        制定国家、省、市各级不同层次的环境保护规划,且规划应具体、量化,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按不同规划层次提出对应的规划环评指导意见。
        对于跨省跨流域的规划,应由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功能区划、补偿政策等。
        加强对关键性问题评价方法的研究,如对累积影响、环境资源承载力、生态承载力等专题研究;加强相关行业规划环评技术方法的制修订工作,技术方法、导则可为相对宏观性的指导意见;加强该领域的人才培养。
        出台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内容的技术方法。
        下届规划环评研讨会可请国外专家做专题报告,更加拓宽视野。
   
主办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
承办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