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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助滇执法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23-03-2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推动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主办,我中心承办的2023年第一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岗位培训班于227日至33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顺利举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干部,各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支队长及各县(区)执法大队大队长共计100人参加此次培训。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大理白族自治州有关领导、部评估中心执法研究部负责人出席了开班仪式


部执法局有关领导在开班仪式上强调,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尤其中西部地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此次培训是落实提高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2022年云南省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在推进机构规范化试点单位建设、统一全域着装和换发执法证件、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加快推进云南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人才培养,切实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环境执法业务能力,全面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充分发挥“主力军”攻坚克难作用。

本次培训课程是我中心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垂直管理改革情况,结合地方执法实践工作精心设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宣贯和深入解读,并结合自动在线监测、两法衔接、案件调查取证等典型执法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此外,还安排了典型行业现场执法教学。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这次培训班组织严密、安排紧凑、内容丰富。通过学习,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明确了职责、掌握了方法,对贯彻落实好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培训期间,部分学员代表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队伍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现场交流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