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研究》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9-05-29

《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研究》

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在京召开

2019523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在京组织召开《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研究》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领导和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云南省政府研究室的6名特邀专家到会指导。项目牵头单位评估中心、各外委课题承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项目组的部分代表参加了会议。

该项目将以问题分析和绩效评估为主线,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的需求,深入分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分区、分级、分类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及实际成效之间不匹配等实际问题,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治单元与生态环境功能有机结合,与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等顶层设计有序衔接,通过统筹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构建分区管治、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分区管治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为推进形成宏观调控有序,微观手段有力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供支撑。

会上,生态环境部综合司领导指出,开展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治研究具有一定前瞻性,对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后续规划制定具有意义重大。要求课题的研究内容和专题设置要贴合环境管理需求,使研究成果能够尽快服务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以及五个课题的实施方案。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和实施进度设置合理,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考核指标具体,建议尽快启动实施。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聚焦本项目的研究主题,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理论和立法研究、制度框架设计作为核心。调整理论研究的重点,提高国内外案例选取的针对性;分层级、分时段深化现有生态环境分区管治制度体系的分析评估,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治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优化环境政策工具的分类,补充分析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环境政策的协同性和系统性;并进一步理顺各课题之间的衔接关系。

到会的项目组成员表示将按照综合司的要求和各位专家的论证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开展研究,确保完成2019年的研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