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该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4日印发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影响评价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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